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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第六批国采宣布执标时间的又多了4个省市,分别是广东、北京、云南、安徽,目前累计达到了28个省市,按宣布日期排列如下:
西藏:5月1日
辽宁:5月15日
海南:5月30日
天津:5月1日
甘肃:5月15日
江西:5月25日
福建:5月9日
贵州:5月30日
山西:5月20日
河北:5月20日
四川:5月27日
青海:5月20日
黑龙江:5月20日
宁夏:5月20日
陕西:5月30日
浙江:5月30日
河南:5月30日
山东:5月26日
内蒙古:5月20日
广西:5月16日
江苏:5月31日
湖南:5月28日
吉林:5月30日
湖北:5月25日
广东:5月31日
北京:5月29日
云南:5月31日
安徽:5月30日
广东
5月24日广东省医保局、广东省卫健委公布了《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第六批集采(胰岛素专项)首年采购周期从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周期内购销协议每年一签。续签购销协议时,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鼓励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使用中选产品。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请相关采购主体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备货工作。
北京
5月24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和相关批次药品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布5月29日正式全面执行第六批国采中选结果。
具体时间安排是,5月25日,统一调整中选产品采购价格,5月25日至28日为过渡期,医疗机构要完成相关药品品种、价格、医保支付标准及信息系统调试等相关工作,并可开始网上采购中选药品,提前做好倒库备货。
云南
5月24日云南也发布了《关于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布自2022年5月31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带量采购模块采购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云南中选药品。
《通知》显示,5月25日前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于5月25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定集中采购合同。
安徽
5月24日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健委、安徽省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宣布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30日起开始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
按照此前要求,第六批国采会于月底前在各省市全部落地,接下来大家可以关心下第七批国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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